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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9月14日
 
   

 

 

 

發文日期:105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1768號

主旨:第二次預告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五十九條。

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中之法規草案項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13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1587syj@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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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草案總說明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