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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業經本部於105年7月6日以部授疾字第1050100789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7月06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0100792號
 
   
 

 

  主旨:「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業經本部於105年7月6日以部授疾字第1050100789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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