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蜀平(右二)於7月6日率公會幹部,拜會立委林靜儀(右一),為「調劑彈性配套公聽會」進行溝通。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蜀平於7月6日率公會幹部,包括常務理事陳煌銘、趙正睿、陳合成、陳昭元、李麗芬、梁易義、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等,拜會立委林靜儀,溝通林委員即將召開「調劑彈性配套公聽會」的相關事宜。
林靜儀說明召開公聽會原由。她說,醫藥分業制度有助於為民眾用藥安全進行專業把關,為配合整體社會環境之變遷,做出更符合民眾利益與期待之規範,故召開公聽會,重新檢討調劑權之適用,將廣納各界的意見,確保病患用藥權益。
全民健保制度實施之後,陸續完成藥事法及相關法規之修正,使我國正式走向醫藥分業制度,藥事法第37條規定,調劑應由藥師為之;同法第102條規定,醫師調劑以在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無藥事人員執業的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為限,其餘均應釋出處方由藥師調劑。
李蜀平表示,醫藥分業真正的定義是「擁有開方權力者,不得擁有藥局」,以避免醫師從藥品獲利影響病人權益,我國實施醫藥分業制度之目的,除只侷限於使醫師及藥師各自發揮專業,醫師診斷、開立處方,藥師覆核處方、調劑;更應該發揮監督與制衡(ckeck and balance)功能,以降低占藥品疏失67%的開方疏失,減少藥品造成的傷害與死亡,全面建構國人安全用藥環境。李蜀平指出,由於藥師專業長期未受尊重,首先應貫徹實施分級醫療制度,合理提升醫療服務的給付,解決以藥養醫,爭取慢箋不回流至醫院,全面釋出處方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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