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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鹽添加氟,七月起加提醒標示

發表於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蘇湘雲記者
   日期:06月16日
 
   

 

 

 

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市面上可能陸續出現「氟鹽」家庭用鹽產品。衛福部於昨(十五)日公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氟標示規定」,往後包裝食用鹽產品若要添加氟化鉀、氟化鈉,應以「氟鹽」、「含氟鹽」或「加氟鹽」命名。此外,也應註明「併同使用含氟鹽及氟錠前,應諮詢牙醫師意見。」及「限使用於家庭用鹽」等提醒標示,並應於產品包裝上標示營養成分,也要在營養標示欄位標示產品總氟含量。這項公告於七月一日開始實施。

食藥署指出,並非所有食鹽都可以添加氟,只限定於一千公克以下、完整包裝家庭食用鹽才可以添加氟化鉀、氟化鈉,且氟化鉀、氟化鈉不可同時使用,氟離子也需限定在兩百ppm以下。另外,這些食鹽產品只限於家庭烹煮使用,不可用來做成加工食品、其他食品,餐廳等場所也不得使用。食藥署曾素香簡任技正解釋,加氟食鹽之所以限定於家庭用鹽,主要是因為這樣民眾才能控制、了解自己的氟攝取量,這樣氟攝取量較不會過量。民眾若牙齒塗氟,或服用氟錠,就不宜多使用氟鹽。

雙和醫院牙科主任黃茂栓指出,適量的氟可以幫助預防齲齒,主要使用方式分兩種,包括局部使用與系統性攝取,牙齒塗氟、使用含氟牙膏都屬於局部使用,吃氟錠、氟鹽則屬於系統性攝取。民眾、小孩若已經在服用氟錠,使用氟鹽前就得特別謹慎,最好事先諮詢專業醫師,以免攝取過量的氟。

黃茂栓主任也提醒,牙科醫師為牙齒塗氟時,牙齒局部濃度有時會在八千ppm以上,大約三個月到半年需要重新塗氟,光靠吃氟鹽,無法預防蛀牙。另外,若氟劑量過量,可能造成氟斑齒問題,牙齒容易變黃,且牙齒也容易鈣化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