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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居家照護發現的用藥問題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67期)
   記者:台南-董耀天記者
   日期:05月24日
 
   

 

 

 

健保署之「全民健康保險高診次暨複雜用藥者藥事照護計畫」於今年3月在各分局舉行完說明會後,各地的居家照護藥師陸續執行居家訪視;今年計畫案的主軸特點是鎖定高診次與複雜用藥的患者之藥事照護。

因健保雲端藥歷建置後,使有經驗居家照護藥師可以在幾次訪視即發現病患的核心問題;就以往經驗發現此類病患有其共通特性: (1)多重用藥,因疾病所致需要多科就醫;(2) 病患敏感性高,稍有不適感即就醫;(3) 基層診所採簡表申報之方式所造成;(4) 病患應多重用藥所引發的副作用、不當藥品使用或服用禁忌症等之出現。以上種種狀況經常出現在訪視病患。

上述狀況其實只要藥師於交付處方時,詳查病患雲端藥歷即可發現端倪。即使健保署有規定於開立處方時需查看病患健保雲端藥歷中之使用藥品,但少數診所未正確或尚未使用,導致病患重複用藥等事件屢見不鮮。

今年居家照護藥師執行重點在:(1)當病患有不同醫師但有重複開立同一成份/同一類別之藥品或因藥品之用藥不適導致其他就醫時,藥師應填「居家照護藥師對醫師用藥建議書(Dear Doctor Letter)」給病患之主治醫師參考藥師觀察到的問題,也請處方醫師依所附回執聯填寫回復照護藥師。必要時,藥師可與處方醫師討論用藥事宜,回饋結果統一由藥師全聯會照護中心蒐集及統計資料,作為未來推動醫師轉介之具體溝通之參考資料。(2) 協助病患如有不同科別出現之交互作用或藥品/疾病出現相互禁忌症時,藥師需主動告知病患之主治醫師,減緩病患不適與就醫次數增加。(3) 指導病患正確用藥與善用醫療資源,如病患是慢性疾病,但醫師未處方慢性病處方箋時,適時轉介合適醫療院所處方。

近來訪視發現有些醫事機構有些不妥事件,都與藥師交付處方有關;如健保申報上傳與雲端藥歷相同,但實際病患家中藥品種類不同/數量不同;病患使用舒而坦 之冷藏眼藥水,醫院藥師交付藥品無指導病患藥品正確安置,健保特約藥局藥師也未正確指導病患藥品安置方法,導致病患於睡前點眼藥水後,在視力模糊時但需將藥品放置於冰箱內前跌倒而導致骨折等事件。

以上之總總發現,是病患需要藥師的正確指導用藥,懇請各職場的藥師在交付處方時,如發現問題用藥處方,應適時提醒患者之主治醫師,如用藥需要特別指導患者時,也請多多指導患者正確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