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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分享 百家醫院11月上路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邱俐穎
   日期:100年08月07日
 
   

 

 

 

到不同醫院看病,未來不需要複印病歷、拷貝光碟!衛生署宣布「全國電子病歷及影像資訊網計畫」將在十一月上路。初步先從一百家醫院開始著手,再逐步推廣到全國五百家醫院及二萬多家診所,全面由雲端分享電子病歷。

衛生署資訊中心主任許明暉表示,分享的病歷類別包含醫療影像報告、出院病歷摘要、血液檢驗、門診用藥紀錄等四大項。未來民眾到醫院接受治療時,只需健保卡、簽署同意書,醫師即可上雲端調閱病患過往在其他醫院的病歷及檢查資料。

舉例來說,病患在甲醫院做的抽血、電腦斷層、核磁共振等檢查,只要病患同意,就可以在不同醫院,透過全國病歷交換中心取得,可望避免民眾重複用藥、檢查,並且縮短看病時間。

許明暉說,雲端為加密的封閉網路,參與的醫療院所須通過資訊安全管理認證,交換中心分享的病歷資訊將不會儲存「實體」,只會提供病患名字、日期、檢查項目等基本資料,供「索引」使用,調閱歷史也將全記錄,降低病歷隱私曝光疑慮。而依目前規畫,民眾仍須支付病歷交換的些許工本費。

但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副組長黃經祥認為,過往衛生署已砸下不少經費,推動小規模的電子病歷,推行成效結果是否真得能便利民眾就醫及節省健保醫療支出?上網瀏覽電子病歷能否做好權限管理?有哪些加密措施來防止駭客入侵?民眾未來透過雲端調閱病歷的費用,若高於現在複印病歷、拷貝光碟的費用,成本是否符合效應?這些衛生署都該說清楚、講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