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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可加註健保卡

發表於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戎宿安記者
   日期:05月12日
 
   

 

 

 

目前為了使末期病患都有選擇自然死亡權利,醫療團隊也有義務提供高品質人性化的照護。對可預期的死亡回歸社區照護,儘量減少醫院死亡,已經是全世界的趨勢。

為提昇生命末期照護品質,政府於民國八十九年頒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經過三次的修法,使得末期病人能得到法律規範更符合倫理原則需要的末期性照顧。其中也提供民眾可以選擇預立安寧緩和及維生醫療抉擇,並填寫意願書,及登記至健保IC卡內,民眾若想改變其意願,隨時都能做更動。



在預立安寧和緩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中,可依自己的意願勾選在罹患嚴重傷病時,經醫師診斷不可治癒時,選擇是否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心肺復甦術、施行維生醫療等選項,加註在健保IC卡內等,勾選好後想改變,隨時都能做更動。



以往有些患者簽立之「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但未隨身攜帶,在末期病危卻無法主動出示,醫護人員會'基於職責,全力救治,因此在健保IC卡註記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可以達到提醒醫護人員尊重病患不施行心肺復甦術之意願的效果。



以往末期病人用維生醫療維持生命徵象,但無治癒效果,只能延長瀕死過程,安寧和緩醫療是支持病人,使他在死亡前能有最好的生活品質,而非加速或延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