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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藥物,勿丟垃圾筒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 鍾佩芳記者
   日期:04月12日
 
   

 

 

 

家中有過期或未用完的藥物不可隨意亂丟棄,台北市藥師公表示,如果任意丟入垃圾筒或是沖入馬桶,將有可能造成對環境的污染。

臺北市藥師公會自民國99年起配合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計畫,設置「臺北市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站」,總計有300家社區藥局、48家醫院藥局及12區健康行政中心12個站點,共計360個檢收站點。民眾可將家中未用完的藥物拿至貼有「臺北市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站」標章的社區藥局、醫院及健康行政中心,將有藥師為您做免費藥物諮詢並協助分類檢收,教導如何處理廢棄藥物。

會造成這麼多過期廢棄藥品的原因,有時是因為民眾服藥的順從性不佳,例如自行停藥或減少藥量、重複看門診拿藥及藥品保存不當所導致;而這些不正確用藥行為,容易造成重複用藥、甚至服藥過量、或使藥品保存期限過期,如此將嚴重危害到身體健康。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啟動這個計畫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藉由藥品的回收作業,藉此替民眾做「用藥健檢」,由藥師協助檢視民眾家中藥物過期、過剩的原因,指導正確的用藥觀念及保存方式,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民眾可以在家定期檢視吃剩、過期的藥物,若過期藥物屬於以下「五大類高汙染藥物」:1、抗生素;2、荷爾蒙(包含類固醇、甲狀腺素);3、抗癌與免疫抑制劑;4、液體藥物(生理食鹽水、葡萄糖注射液除外);5、針具針頭,請將藥物連同藥袋拿至貼有「臺北市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站」標章藥局,藥師將依據民眾從家中帶來的藥物性質,進行檢收分類。若非這五大類高汙染藥物或其他保健食品,民眾可以依循以下步驟在家自行處理:1、將瓶罐、外包裝拆除與藥物分開;2、固體錠劑丟棄至垃圾桶;3、瓶罐及外包裝依資源回收分類處理;4、切記千萬不要將藥物沖入馬桶或水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