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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簡化作業,本署修正「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加工銷售證明」及「外銷新加坡順丁烯二酸檢驗報告」之相關申請文件內容,自105年4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51300902A號
 
   
 

 

  主旨:為簡化作業,本署修正「外銷食品(添加物)英文衛生證明,檢驗報告,自由銷售證明、加工銷售證明」及「外銷新加坡順丁烯二酸檢驗報告」之相關申請文件內容,自105年4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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