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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握通訊課程繼續教育積分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54期)
   記者:  高雄記者 毛志民
   日期:02月22日
 
   

 

 

 

2015年底,許多藥師已經歷首次換領執業執照的洗禮,同年12月30日,藥師亦納入「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其中「醫事人員繼續教育之實施方式及積分表」第六項參加各該類醫事人員相關雜誌通訊課程,超過60點者,以60點計,與舊辦法相較,占總積分比例可由20%調整至50%,如果藥師善加把握,將可以大幅減少修習面授課程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