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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用藥核扣」溝通說明會,獲善意回應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43期)
   記者:  藥師公會全聯會社區藥局委員會主委 劉新華
   日期:11月16日
 
   

 

 

 

在藥師公會全聯會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積極情商,以及立委江惠貞、林鴻池、蘇清泉協助及安排下,於10月20日在立法院和健保署長黃三桂溝通「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由於受到時間限制,我方代表無法完整陳述意見,因此黃三桂承諾,擇時再召開溝通說明會。

感謝健保署善意回應,延續當時在立法院之會議,於10月29日召開第一次溝通說明會,藥師公會全聯會有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常務理事陳昭元、社區藥局委員會主委劉新華及各縣市藥師公會代表和藥劑生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國卿及各公會代表共22人,前往健保署與會。

會議由健保署副組長程百君主持,相關單位均有派員列席。

此次溝通說明會,與會成員踴躍表達意見,由於提供看法甚多,健保署不能即席回應,但也從善如流,承諾每兩星期召開一次。

11月10日全聯會由監事會召集人古博仁領軍,如期在健保署展開再一次溝通說明會。

一直紛爭不斷「同院核扣」的解釋也明朗化﹔健保署同意所提「同院」,是指同醫院,而非以藥局為單位之「院」。跨院核扣部份,仍維持原計畫,明年第三季實施。

明年元月起雲端藥歷上增加看診日期。至於調劑日期,並不等於健保卡過卡日期,或補卡日期,領藥日期原則上是以調劑日為計算日。

對於此方面議題有問題的藥師,可將意見提供給各公會,以便全聯會彙整給健保署,方便讓健保署於下次會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