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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薈、蘆薈素,差很大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  陳敬哲
   日期:10月27日
 
   

 

 

 

秋冬兩季皮膚容易乾燥,蘆薈是許多人會想到的保養植物,市面上許多蘆薈相關產品,宣稱有護膚功能,但產品外包裝蘆薈和蘆薈「素」一字之差,誤用恐有身體傷害;另一方面,百貨周年特惠陸續開跑,許多消費者會搶購化粧品,食藥署提醒,千萬不要忽略標示。

食藥署表示,蘆薈廣泛分布在熱帶及亞熱帶地區,可儲存大量的水,含水量約99.0至99.5%間,抗氧化、抗微生物等不同功能,受到消費大眾歡迎,許多食品廠商都會使用蘆薈肉製作果凍、含顆粒飲料、糖果等,但將蘆薈葉翠取出蘆薈素,因為是瀉藥成分之一,不得任意使用,否則違反相關法規。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範,飲料使用蘆薈素調味,必須符合0.1mg/kg限量,當蘆薈使用在一般食品中,也有相關規定,以免消費者攝取過量導致不適與傷害;針對檢驗方法,食藥署於建議檢驗方法專區公開「膠囊錠狀食品中蘆薈素之檢驗方法」,近期將公開「食品中蘆薈素之檢驗方法」。

另一方面食藥署提醒,購買化粧品一定要注意標示,依照衛生法規,市售化粧品都必須標記品名、製造廠商、廠址、進口商資訊、內容物重量、全成分、用法、用途等資訊,含藥化粧品必須有許可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