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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獲內政部頒「特優團體」,李蜀平呼籲藥師發揮「最優團體」專業,守護用藥環境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39期)
   記者: 
   日期:10月23日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率領全國藥師,增進藥學學術、照護全民用藥、宣導戒菸與反毒等,長期努力不懈,榮獲內政部評選為103年度「特優」團體,並於10月2日頒獎肯定。在1萬4千多個全國性團體之中,103年度共遴選出11個特優職業團體,藥師公會全聯會亦是此次獲選特優團體中,唯一的醫事團體。理事長李蜀平表示,藥師需不斷地發揮專業,全方位守護民眾用藥安全,永保「最優」的服務精神。

此次,獲選特優職業團體包括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區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織襪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塑膠製品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合板製造輸出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移民商業同業公會、台灣針織工業同業公會等11個。

全國性及台灣區工商暨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要點,於95年及102年陸續修訂,自100年度起,連續三年獲優等(評分在九十分以上)者,頒發特優團體。藥師公會全聯會於101年、102年均榮獲優等團體,103年獲評為特優團體,最高的肯定。

為促進社會與職業團體健全發展,內政部於10月2日舉辦「103年度績優全國性社會暨職業團體頒獎典禮」,由常務次長邱昌嶽頒獎表揚162個績優團體及42位優良工作人員,期望受獎者能秉持「團結.共享.參與」的理念,帶動改善社會風氣,在政府與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建構優質的生活環境。

邱昌嶽表示,為強化社會及職業團體的組織與功能,促進各團體積極推展會務及業務,每年都會辦理社會及職業團體的考核評鑑。103年度共遴選出特優職業團體11個,優等團體28個(含社會團體18個,職業團體10個);甲等團體123個(含社會團體35個,職業團體88個);乙等團體計有41個(含社會團體21個,職業團體20個),以及優良工作人員42人(含社會團體8人,職業團體34人)。

內政部強調,政府施政需要非營利民間團體的協助與支持,因此非營利民間團體與政府是互動合作的夥伴關係,希望透過團體會務業務工作的評鑑與表揚,達到相互觀摩學習的效果,促進各團體健全發展,並在政府與民間團體的共同努力下,攜手建構一個全民參與、安全無虞、福利照顧、服務便捷與永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