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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療法可望催生「藥事法」再生醫療專章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29期)
   記者:  台中縣記者謝永宏
   日期:08月10日
 
   

 

 

 

癌症33年來蟬聯國人十大死因第一名,其治療方式從手術、放射治療以及化學或標靶藥物治療,直到近期討論最盛的「免疫療法」。所謂的「免疫療法」,就是指「人類細胞治療」,乃是取病人自體細胞,施用於病人以達預防或治療疾病之目的。

免疫療法是近年對抗癌症的新醫學技術,根據國外研究,病人接受免疫療法後,平均可延長半年至一年壽命。美國免疫學家詹姆斯‧艾利森 (James P. Allison)於103年因此項抗癌新療法,獲得有「東方諾貝爾獎」之稱的「唐獎」。

但根據現行藥事法第44條規定:「試驗用藥物,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供經核可之教學醫院臨床試驗,以確認其安全與醫療效能。」因此民眾若要進行免疫療法,可能必須花費鉅額費用及經過冗長繁瑣的核准程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劉麗玲組長表示:食藥署目前已核准20多件細胞治療臨床試驗及6件免疫治療臨床試驗,相關訊息可至「台灣藥品臨床試驗資訊網」查詢。

有鑑於免疫療法將是抗癌的新趨勢,政府年底將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各國產官學代表分享經驗;預計在明年針對「藥事法」進行總體檢,可能將比照日本方式擬定「再生醫療」專章,賦予「免疫療法」之法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