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合及培訓長照服務人力,衛福部完成長照醫事人力三階段規劃,並自99年起分階段展開長照醫事專業人力培訓計畫,以強化長照醫事專業人員照護量能,為因應未來長照保險開辦之長照醫事人力需求,衛福部將擴大各項服務人力訓練,104年度長期照護醫事人力Level I共同課程。
本局與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及新北市長期照護發展協會合作辦理之104年度長期照護醫事人力Level I共同課程,預計辦理2梯次,使有志於從事長期照護服務之提供者(醫師、護理師、呼吸治療師、物理/職能治療師、營養師、藥師、聽力語言師、社工師、臨床心理師及心理諮商師),強化其長期照護能力、知識及技能,以期建構專業人員投入長期照護服務永續之培育制度。
一、辦理日期:第一梯次:7月14、15、16日,第二梯次:10月13、14、15日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四、合辦單位: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醫藥基金會亞東紀念醫院、新北市長期照護發展協會
五、上課地點:亞東紀念醫院14樓國際會議廳(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21號)
六、上課對象:本市有志於從事長期照護服務之提供者,包括:醫師、護理師、呼吸治療師、物理/職能治療師、營養師、藥師、聽力語言師、社工師、臨床心理師及心理諮商師
七、報名方式:
第一梯次:報名時間104年6月8日至104年7月3日截止
第二梯次:報名時間104年9月1日至104年10月5日截止(若額滿則提前結束)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網址:http://www.health.ntpc.gov.tw/
八、免費報名,午餐自理。
九、課程評量方式:在第3天課程結束後測試,採用筆試。
十、認證方式:本課程應符合以下3項規定,始得受予結業證書:
(一)全程參與課程,共計18小時。
(二)課程期間依規定完成上午、中午簽到及下午簽退。
(三)課後測驗成績達60分(含)以上者。
十一、本課程頒發結業證書作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發證時:本課程結束後1個月。
(二)發證方式:採用郵寄方式寄送予取得證書資格之學員。
十二、相關注意事項:
(一)本訓練課程不開放課程抵免。
(二)本課程可申請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公務人員時數認證。
(三)未全程參與者,無法取得受訓證書及申請繼續教育積分。
十三、報名後請務必出席,以確保其他參與者權益。若不克出席,請於上課前一週電洽本局取消報名,俾安排學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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