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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價一再調整,最終苦了誰?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19期)
   記者:  高雄市記者毛志民
   日期:06月01日
 
   

 

 

 

近日閱讀藥價差年達百億的相關新聞報導,對應立委日前對健保給付價低於1元之藥物品質的質疑,深感困惑。彷如讓患者和其所用治療疾病的藥物,淪落量入為出的魔咒中,卻無能為力。

 

誠如健保署副署長李丞華所言,九次調整藥價,都是跟在市場機制後頭;就是讓醫院端身先士卒各自以其「市場規模」,要求藥商給個好價錢才能進藥。健保署規定專利藥的合理價差空間是15%是否荒謬?而學名藥則更難堅守此線,因為學名藥生產的藥廠多,為拼量搶市占率,不惜以崩盤價搶標,各家醫療院依殺價能力高低,進用最符合院方利益的藥物品項來貼補「家用」,根本不足為奇。

 

再者,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健保署只要記得定期調查各家醫療院所進價便可,這兩年更連續以藥費支出目標制「調整」健保藥價,超出預計額度也能理直氣壯、堂而皇之據此調降,挖東牆補西牆好引進專利期新藥。然而,每當健保藥價調降後,下一波又會是醫院要求廠商調降售價的開始,歷史也不斷重演。

 

如此,已經歷九輪循環下的一再調整藥價,加上政府機關及醫療院所對藥物品質的要求也持續提高,這樣還可以維持多久?在健保資源有限的窘境下,讓「小病自己出、大病健保付」,或是讓患者能自付差額等方式都值得考慮,如果連救命的藥物也告缺,最終受難者仍將是飽受病痛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