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有關「華雅軟膏(衛署藥製字第009515號)」等10項35批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5月8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40826366號
 
   

 

 

 

 主旨:有關「華雅軟膏(衛署藥製字第009515號)」等10項35批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