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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可攜藥品即起鬆綁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  吳佳蓉
   日期:02月17日
 
   

 

 

 

民眾盼望已久的入境藥品放寬措施,即日起正式上路。春節假期民眾歸國時,不論西藥(非處方藥)、中藥或錠狀、膠囊狀食品,每類合計至多可攜帶36瓶,但每種至多12瓶。

許多民眾出國時,會受親友之託代為購買國外藥品,但經常在入境時因超過限量或違反品項規定而遭沒收,因而反映相關規定過嚴。

關務署表示,配合衛福部藥品放寬政策,也考量民眾需求,財政部已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放寬可攜藥品的種類及數量,相關規定已於昨(16)日生效。

過去可攜入境藥品管制採「正面表列」,也就是明訂可攜帶藥品品名、數量,例如萬金油,可攜數量三大瓶或12小瓶,且攜帶藥品以六種為限。不但數量有限,且有特定品項限制。

即日起放寬規定後,改將藥品分成「西藥」、「中藥材及中藥製劑」、「錠狀、膠囊狀食品」及「隱形眼鏡」四類來管理。其中西藥的非處方藥、中藥及錠狀、膠囊狀食品,可攜量皆以36瓶(盒、罐、條、支)為上限,惟單一藥品數量不可超過12瓶。

至於攜入西藥的處方藥時,在沒有同時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情形時,可攜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若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則可放寬至六個月用量;至於針劑產品則一定須檢附處方箋或證明文件。

中藥材部分,可攜數量由原本0.6公斤放寬至每種最多1公斤。中藥藥品則是每種最多12瓶,各種類藥品加計以36瓶(盒)為上限。若攜帶超過前述限量的中藥材及中藥製品,須檢附如醫師診斷證明等醫療證明文件,且用量不可超過三個月。

隱形眼鏡攜入則放寬至單一度數60片,每人只能攜帶單一品牌及兩種不同度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