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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恆安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人參固精膠囊(內衛藥製字第008593號)」(批號HA21023)及「 霸力斯E膠囊(內衛藥製字第008587號)」(批號HA21024)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 查照辦理。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2283713號
 
   

 

 

 

 主旨:有關恆安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人參固精膠囊(內衛藥製字第008593號)」(批號HA21023)及「 霸力斯E膠囊(內衛藥製字第008587號)」(批號HA21024)藥品回收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 查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