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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依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2237349號
 
   

 

 

 

 主旨:函轉「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依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