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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列BZP為第二級管制藥品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91期)
   記者: 
   日期:10月27日
 
   

 

 

 

行政院於10月6日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增列新興濫用物質基(Benzylpiperazine、BZP)為第二級管制藥品,XLR-11及25B-NBOM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加強其流向管理,避免遭流用或濫用而危害國人健康。

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組表示,施用BZP所產生之生理作用與安非他命非常類似,具興奮性;XLR-11為類大麻活性物質,吸食時會產生類似大麻的精神活性反應;25B-NBOMe屬新興之苯乙胺系列類似物,其致幻作用類似LSD、2C-B。

管制藥品組指出,BZP、XLR-11及25B-NBOMe國內均未核准於醫療上使用,鑑於科學上使用之需要,比照毒品列管等級增列為管制藥品。機構業者如欲使用上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除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外,且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使用管制藥品之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經核准後始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