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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用藥安全繁星計畫」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103)國藥師平字第1031751號
 
   

 參加繁星計畫之藥局藥師須接受以下培訓方可執行業務

 社區式照護八小時培訓課程(點選連結)

 

 

主旨:有關本會承接103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用藥安全繁星計畫」,懇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社區藥局申請參加,並於公告日起至9月15日止協助受理欲參與徵選衛星藥局之單位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並於截止日後將相關文件寄至北區核心藥局(瘠田藥局),以利後續審核作業,惠請 查照辦理。

說明:為提昇民眾用藥安全,減少藥物重覆使用產生之不良影響,希望藉由社區藥局之力量,共同為群眾健康把關。藥師公會全聯會期望,103年底前於全台灣各縣市招募約200家衛星藥局,共同為民眾提供更優質之醫療照護服務。

衛星藥局任務:

(1) 接受「建構社區藥局藥事照護平台與友善環境先導計畫」所安排之教育訓練:說明會、藥事照護個案討論會、培訓課程。

(2) 年底必須將「建構社區藥局藥事照護平台與友善環境先導計畫」所建立之前三套系統(藥局服務系統、精進社區式藥事照護管理管理系統、健保申報系統)安裝於藥局電腦,使用、提供回饋意見,並完整鍵入專業服務紀錄所需相關資料。

(3) 電腦軟硬體須具備讀取二維條碼相關設備,以增進調劑品質,並提供電腦軟硬體維護費補助款約5,400元。

(4) 執行「建構社區藥局藥事照護平台與友善環境先導計畫」所訂定之判斷性服務25人次,可得補助款約5,000元。

(5) 執行「建構社區藥局藥事照護平台與友善環境先導計畫」所訂定之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35人次,可得補助款約7,000元。

(6) 進行「建構社區藥局藥事照護平台與友善環境先導計畫」所訂定之公共衛生宣導活動1場次,並提供講師費。

(7) 簽署承諾書,保證願遵守各項法規及規定,若有不實執行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與罰款。

(8) 建置「建構社區藥局藥事照護平台與友善環境先導計畫」所規劃之半隱私性或獨立諮詢空間、高齡友善硬體設施,可得補助款上限9,500元。

申請日期:

103年9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不以郵戳為憑,請斟酌送件時間)

申請資格:

A. 執行過食品藥物管理署或中央健康保險署藥事照護之藥局食品藥物管理署「社區藥局評估考核計畫」所評選合格之藥局。

B. 執行過食品藥物管理署或中央健康保險署藥事照護之藥局食品藥物管理署「社區藥局評估考核計畫」所評選合格之藥局,其中兩項符合任一項資格。

C. 藥師公會全聯會推薦之藥局。

申請辦法:

各縣市藥局如符合上述資格且欲加入衛星藥局的行列,請填妥申請表並附相關佐證資料寄至各縣市藥師公會,經彙整後經專家委員審核後擇優錄取並發文通知。

有關用藥安全繁星計畫之相關內容,可至台灣藥事資訊網(http://goo.gl/RJ7JCh)查詢。

 

   

佐證文件說明

一、中央健康保險署藥事照護證明:簽約文件影本或可證明之文件。

二、食品藥物管理署藥事照護證明:公會統一證明。

三、「社區藥局評估考核計畫」合格:感謝狀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