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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THC含量多寡,命運大不同?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83期)
   記者:  台南市郭綜合醫院藥師 賴少黎
   日期:09月01日
 
   

 

 

 

日前藝人因吸食和持有大麻遭捕,引發台灣網友討論「大麻合法性」議題。

大麻被列為毒品主要是因為其中的THC(四氫大麻酚)會毒害中樞神經,該成分主要富含於大麻葉尖所分泌的樹脂及雌花頂端。

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施用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嚴重的是種植大麻意圖供人製作毒品,或者製造、運輸、販賣者,則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大麻中的THC雖然列為二級毒品,但是含量多寡,命運就不同,大麻種子製品中含的THC只要低於10ppm就不算是毒品。包括美國部分地區、荷蘭、比利時、加拿大等已將藥用大麻合法化,主要用在止痛或促進食慾。

衛生署同意進口的大麻籽油則採自工業大麻或火麻仁的大麻種子,由於大麻籽含ω-3與ω-6兩種不飽和脂肪酸,對心血管有相當不錯的保健效果,歐美掀起一股「大麻籽」風,國外除了把它做成保健食品油,甚至還製成保養品及冰淇淋。

火麻仁目前僅能由中藥商以藥品進口,並限制於藥商通路販售,中醫藥委員會指出,一般中醫使用火麻仁時,不會給予長期、大劑量,因此不至於食入過量THC。臨床上火麻仁可以潤腸,如果當作食品油、食用太多,可能會嚴重腹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