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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領有本國醫事人員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其執業許可之申請程序,比照「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執業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0769852號
 
   

 

 

 

主旨 :有關領有本國醫事人員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其執業許可之申請程序,比照「領有醫師證書之外國人及華僑執業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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