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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檢討精神科醫院藥事人力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858期)
   記者: 
   日期:03月10日
 
   

 

 

 

衛生福利部為檢討修訂精神科醫院設置標準,以書函方式調查各相關團體的意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精神科醫院設置標準在藥事人力標準及藥劑作業設施中,有諸多條文嚴重衝擊病人安全,影響醫療品質甚鉅。

全聯會表示,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區隔綜合醫院、醫院設置標準、及精神科醫院設置標準,其中最大差異在於精神科醫院設置標準並無藥事人員之門診、急診,及部分的加護病房之人力規定,並且精神慢性一般病床、精神科日間照護單位藥事人力則應另予計算。

全聯會擔憂,精神科醫院之藥事人員設置,遠低於綜合醫院、醫院設置標準,此種情形衍生出不合理的執行現況,例如:有關精神科醫院、精神科教學醫院之藥事服務費規定,係分別沿用地區、區域醫院的綜合醫院給付標準,相對之下,精神科醫院產生藥事人力不足的情況。因此,全聯會提出相關之修正建議,期望衛福部研修精神科醫院設置標準時,應考量改善藥事人力不平等之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