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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重申西藥販賣業者須落實藥師駐店管理,惠請貴惠轉知所屬會員依法辦理,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30153520號
 
   

 

 

 

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重申西藥販賣業者須落實藥師駐店管理,惠請貴惠轉知所屬會員依法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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