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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照護要如何執行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647期)
作者:譚延輝 博士


 

美國在1990年由Hepler及Strand兩位教授提出「pharmaceutical care,藥事照護」後,立刻變為藥學教育與藥師執業的共同目標,學校教學生直接照顧病人藥物治療的技能,而執業界發展舞台讓畢業藥師充分發揮。在2006年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世界藥學會(FIP)共同出版一本書「Developing Pharmacy Practice」,鼓勵世界各國藥師執行藥事照護,來保障民眾的用藥安全與療效。

個人認為藥師存在社會上有兩個使命:讓社會有藥用、讓民眾會用藥。台灣數十年來第一個使命經由藥物科學研究、藥廠製造與醫院/社區藥局調劑已達成。而第二個使命在民國96年3月總統命令,於藥師法第十五條藥師職責上增加:藥事照護相關業務,而開始規劃藥師貢獻的舞台。因此,藥師是依法執行藥事照護。

參考Strand教授文獻後,個人對藥事照護做如下定義:藥事照護是藥師直接照顧民眾藥物治療的專業行為,藥師負責地進行用藥與療效評估、擬定與執行照顧計畫、做療效追蹤,以確保病人藥物治療都符合適應症、有效、安全及配合度高,進而提升其生活品質。

藥師負責任地提供一種以病人為中心的全人照顧,整合病人所有疾病與所有用藥資訊,來判斷這些藥物治療是否都適當使用,都療效好並安全,且服藥配合度高。因此,藥師的專業服務是在患者的生活能力間,與所有疾病與用藥間,尋找出有哪些藥物治療問題存在,擬定解決問題之照顧計畫,並與醫療人員或病患溝通來解決問題,進而提升療效並增加用藥安全性。

藥師可在醫院內對住院病人進行藥事照護,也可設立藥師門診針對醫師推薦來的慢性病人進行藥事照護。藥師也可針對來社區藥局調劑慢箋的慢性病人者進行疾病管理;到長照機構對住民執行藥物治療評估;或到病患家裡執行藥事照護。不論在何場所,藥師面對一位病人的行為都只有三項:進行用藥與療效評估、擬定與執行照顧計畫、做療效追蹤。

民眾可能聽收音機買一些健康食品,聽一些人介紹自己買成藥或中藥,而有許多疑惑到底該不該持續吃?民眾的藥物治療可能因為交互作用、重複用藥、劑量用法不合適而達不到理想的治療效果;也可能因為吃藥而造成口乾、手抖、腹瀉或不易入睡,而生活品質變差。這些現象都可由藥師幫忙,解除疑惑、找到藥物治療問題而來幫忙解決這些問題。

藥師若在民眾家裡將他所吃的所有藥品整理成單一包裝,如藥盒、藥康包,則在這過程中,可以建立民眾的用藥檔案,瞭解每一藥品的治療目的,發現是否有重複用藥、交互作用等問題,將有問題的用藥暫時排除,讓同一餐要吃的藥品放在同一包,分成早/中/晚/睡前的包裝,這樣民眾吃藥才更方便,可增加服藥配合度,提升用藥安全,更能增進療效。若民眾對某些用藥技巧不熟悉,如吸入劑、點眼藥等,藥師可針對需求做指導。若民眾有口乾現象,可能是吃了兩三個同樣有抗膽鹼作用的藥品,此時藥師可與民眾的醫師溝通,或寫下來讓他下次看病時與醫師討論。

藥師有充分信心透過提供藥事照護,讓民眾獲得更適當、安全及有效的藥物治療,來增進他們的健康與生活品質。同時經由減少藥物治療成本、疾病發作次數、住院次數與天數,來降低健保醫療花費總支出,提高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