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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型肝炎帶原者應每半年檢查一次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劉靜君
   日期:9月24日
 
   

 

 

 

台灣是B型肝炎盛行區,早期台灣有15%是B型肝炎帶原者,人數超過300萬人。在1984年開始全面施打B型肝炎疫苗後,如今30歲以下B型肝炎帶原者的比例已降至5%以下,但是型肝炎帶原者的總人口數仍超過200萬人,為免由B型肝炎惡化成為肝硬化、肝癌,定期追蹤治療、口服B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是確保健康的基本原則。

秀傳醫院副院長楊基滐醫師表示,B型肝炎帶原者應每半年檢查一次GOT、GPT、檢查e抗原及e抗體,確實掌握病毒的活動性,及做超音波與胎兒蛋白檢查。許多B型肝炎帶原者會定期追蹤檢查表面抗原(HBsAg)及肝功能,卻忽略e抗原(HBeAg)的重要性。當血液檢查抗原為陽性時,代表B型肝炎病毒正在大量增殖,此時血液中的B型肝炎病毒核醣核酸(HV-DNA)通常是陽性,代表血液體液中含大量病毒,有高度傳染性,患者可能因此發生免疫反應,造成肝功能異常等肝炎現象。如果e抗原為陰性,而e抗原的抗體(anti-HBe)為陽性時,表示B型肝炎病毒已不再大量增殖,患者的肝功能正常,血液中的HBV-DNA是陰性,也就是患者的血液體液較不具傳染性。

但是,如果患者已進入肝硬化階段,則應該每三個月檢查一次,以確實掌握上述的各種數據。楊基滐醫師表示,B型肝炎一旦發作,大部分會在一、二個月內自我恢復,如持續發炎三、四個月,或出現黃疸、凝血功能異常、腹水等症狀,口服B型肝炎抗病毒藥物是可行的治療方式,但健保給付口服藥物有時間限制,頂多三年,三年到期如果依舊沒有達到病毒e抗原血清轉換的治療目標(e抗原消失、e抗體出現)或病情需要,剩下的藥費就要自行負擔,如負擔不起每個月4,000至6,000元的藥費,只得被迫停藥,在中南部地區估計有近七成患者因此停藥。臨床經驗顯示,停藥後一年,有40%至50%的B型肝炎會復發,如復原符合條件,可以再申請三年的健保給付。

至於因B型肝炎引起的肝硬化或血中仍有病毒的患者,可以接受終身治療,沒有三年停藥的限制。

楊基滐醫師表示,口服B型肝炎抗病毒藥物可以穩定控制病情,但是,根據臨床經驗,服藥三年後,仍只能達到治療目標的三至四成,如果服藥五年,則可以將治療目標提高到四至五成。而如果服藥三年後必須被迫停藥,但願意自費治療,選擇e抗原轉陰性率較高,可以微幅增加腎絲球過濾率,有效改善腎功能,且價格又較低廉的telbivudine,是一種可以考慮的選擇,但是,也必須考量其抗藥性發生率較高的缺點。

楊基滐醫師表示,對於B型肝炎尚未發病的患者一定要定期追蹤,至於已發病的B型肝炎患者,如尚未達到治療目標,則應積極治療,繼續吃藥來控制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