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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檢市售豆製品,3.5成含防腐劑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萬博超
   日期:8月6日
 
   

 

 

 

北市衛生局昨(5)日公布豆製品抽驗結果,逾3成5不合格。食品藥物管理處邱秀儀處長表示,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過氧化氫、甜味劑及色素等項目,共計抽驗37件,檢驗結果13件不符規定。

細分項目,10件干絲產品中有6件不符規定,分別為3件檢出過氧化氫殘留、3件苯甲酸超量且殘留過氧化氫。2件素雞產品中,1件苯甲酸超量。12件豆腐產品中,4件違規添加苯甲酸。8件豆干產品中,2件苯甲酸超量。而1件豆包、4件豆漿產品,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追蹤不合格產品來源,10件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轄區衛生局處辦,2件來源為北市,1件無法提供完整進貨來源憑證,衛生局仍持續追查來源。

苯甲酸可使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如傳統市場販賣之方豆干、豆干丁、豆干絲、豆皮、豆包、素雞等以及經過調味之完整包裝之休閒豆干食品,惟其用量為0.6g/kg以下,但不得使用於包括板豆腐、凍豆腐、臭豆腐及油豆腐等豆腐產品及豆漿。至於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則不得於食物中殘留。

衛生局提醒,多數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溶於水,消費者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讓防腐劑、過氧化氫釋出,並倒掉浸泡水,多加沖洗;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使防腐劑、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減少殘留。

北市衛生局昨(5)日公布生鮮水產品及肉品抽驗結果,一件烏骨雞殘留過量抗菌劑「三甲氧芐氨嘧啶」,已要求業者下架。

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表示,肉品共計抽驗53件,檢驗項目為48項多重動物用藥,包含磺胺劑、抑菌劑、抗生素等,檢驗結果1件烏骨雞檢出三甲氧芐氨嘧啶0.07ppm,已逾0.05ppm的殘留限量標準。

至於抽驗的61件水產品,包含34件魚類、12件貝類、11件蝦類、4件蟹類等,檢驗項目為氯黴素類、硝基(口夫)喃代謝物、孔雀綠、48項多重動物用藥,蝦、蟹及貝類另加驗二氧化硫、過氧化氫,結果均符合規定。

三甲氧芐氨嘧啶是一種抗菌劑,為合法的動物用藥,但過量使用,會引起腸胃不適、影響腎功能。

衛生局提醒肉品飼養業合法使用核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禽、畜肉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