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函轉 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藥品臨床試驗計畫,其後續受試者同意書修正案審查事宜,詳如原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696381號
 
   

 

 

 

主旨:
函轉  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藥品臨床試驗計畫,其後續受試者同意書修正案審查事宜,詳如原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102年4月22日署授食藥字第1011410615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