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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詳如說明段及附件,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請 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04月22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21667314號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詳如說明段及附件,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2年4月18日臺衛字第1020020634B號函轉行政院衛生署102年3月1日署授食字第1021800146號函辦理。
二、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衛於中華民國102年4月18日以院臺衛字第1020020634號公告修正,內容新增第二級管制麻醉藥品「他噴他竇(Tapentadol)」、第三級管制藥品「1-戊基-3-(4-甲基-1-?甲醯)??」【(4-methy1-1-naphthy1)-(1-pentylindol-3-y1)methanone、JWH-122】及「1-(5-氟戊基)-3-(1-?甲醯)??」【1-[(5-fluropentyl)-1H-indol-3-yl]-(naphthalen-1-yl)-methanone、AM-2201】。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