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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局籲民眾勿隨便接受免費驗血

發表於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簡麗春
   日期:101年12月18日
 
   

 

 

 

日前有民眾向立委陳情,坊間出現不明人士,假冒政府委託的名義,以結合政府推廣癌症篩,登門宣稱可以免費「到府」抽血,其中不乏有人被強迫繳交費用。基隆衛生局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讓不肖人士,以抽血檢查名義詐騙你的錢財!

衛生局指出,依醫事檢驗師法第12條「醫事檢驗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檢驗單為之。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或自費到醫事檢驗所檢驗的項目,不在此限」。

衛生局指出,違者依同法第34條規定,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同法第30條亦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者,依41條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誠局長提醒民眾,抽血是屬醫療行為,一定要在醫療機構或是醫事檢驗機構內進行。這樣才能確保民眾安全及血液品質。

衛生局指出,民眾若遇到檢驗所或其他不明人士到府推銷健康檢查,請勇於拒絕,並向衛生局舉發,檢舉電話:二四二三○一八一轉一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