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網路資訊發達,許多人會選擇在網路上購買跟販賣東西。但需注意網路拍賣,可不是任何產品都能賣,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近日發現網路販售「艾條」等相關產品日漸趨多,民眾恐因不知藥事法相關規定而誤觸法規。
衛生局表示,「艾葉」收載於本草綱目,利用艾葉製成「艾條」,若用於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例如溫灸使用),則應以藥品管理,也就是非藥商不得販售,且任何人都不可以在網路販售售藥品。
桃園縣衛生局於101年度迄今共查獲35件網路違規販售「艾條」、「艾柱」、「艾絨」、「艾灸組」等相關產品案件,內容提及「供溫灸使用」,並宣稱「溫經通 絡、益氣活血、袪寒止痛、生陽舉陷、補虛固脫、強臟壯腑、淡化色斑、減少皺紋、使膚色紅潤、延緩衰老、保健防病、溫陰補虛、新細胞再生加強」等醫療效能, 均依藥事法規定處辦在案。 衛生局強調,藥物販售屬藥事專業,攸關民眾用藥安全,不得於網路販售,衛生局將持續加強查核,肅清網路良善風氣,違反者將依藥事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 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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