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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暑假期間青少年藥物濫用之行為

發表於

公文日期:98年8月5日

主旨:
為防止署假期間青少年藥物濫用之行為,惠請 貴公會協助至本縣青少年出入網咖、撞球場、保齡球館、電玩店、卡拉ok…等場所,宣導勿濫用藥品之觀念及發送反毒海報、宣導單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署期青少年藥物濫用防制及禁止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宣導計畫辦理。
二、檢附反毒海報、宣導單張各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