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推拿師撤出中醫診所,衛署鬆動 衛署:將開會討論 未定案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昶閔
   日期:101年04月17日
 
   

 

 

 

衛署:將開會討論 未定案

衛生署認定中醫傷科推拿屬醫療行為,要求不具醫事人員資格的推拿人員須全面撤出中醫診所,兩年緩衝期將於下月屆滿前夕,傳出衛生署政策立場鬆動,可能有條件開放推拿人員就地合法。衛生署昨表示,相關政策尚未定案,月底將和消費者、傳統整復推拿等團體開會討論,新規定最快五月上路。

中醫院普遍會提供的傷科推拿醫療,早年常遭檢舉並非中醫師本人執行,而是由非醫事人員的推拿師代勞,涉及違法密醫行為,衛生署在前署長楊志良任內下令要求推拿人員全面撤離中醫院所,給予兩年緩衝,原定今年五月起實施。近來經推拿人員自救會頻頻陳情抗議,並找立委協助陳情奏效,雖然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在立院備詢仍說:「傳統整復推拿退出中醫政策不變。」但衛署政策立場明顯與過去不同。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則強調,衛生署絕不能改採「就地合法」政策,至少得要求推拿人員「獨立門戶、在不同地址」執業的一貫立場,否則政府「對當初那些依法撤離的推拿師,該怎麼交代」?

立委徐少萍等人指出,衛生署不應放任非醫事人員在健保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的自費服務。立委吳育仁說,此例一開,未來所有人都可任意在醫院角落,提供收費的特殊服務。立委陳歐珀更痛批衛生署不能「開倒車、開小門」,不要因部分立委施壓就亂搞。

衛生署副署長賴進祥表示,政策尚未定案,即使未來決定開放推拿人員可與診所同一地址執業,也將實施「七不」、「三要」等十點管制措施,包括不得從事「中醫傷科推拿」的醫療行為、不得宣稱療效、不得申報健保醫療費用;只能執行以紓解筋骨、恢復疲勞為目的「傳統整復推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