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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電話抓違法,「這樣不是擾民嗎」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莊琇閔
   日期:101年03月14日
 
   

 

 

 

許多民眾常會將多餘的物品上網拍賣,但不少人因不清楚藥品及醫療器材的規範,誤觸藥事法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遭衛生單位查處。

市議員潘懷宗認為,衛生局查處過程不夠嚴謹,只是一味「依法行政」,要民眾到場說明,根本就是擾民。

一名陳小姐未在網路販售物品,因所使用的電話號碼被之前的使用者在網站上註冊,遭通知約談。

陳小姐向市議員潘懷宗陳情,她遭到衛生局舉發,在「無名小站」網站刊登販售隱形眼鏡,涉及違反藥事法規定,要求她出面說明,否則將逕依法處辦。

她覺得莫名其妙,向衛生局詢問,衛生局表示由於販售人向網站註冊的電話號碼是她所有,仍要求她到局說明。

陳小姐一再表示,該電話號碼是2年前因附掛網路才申請,平時沒有通話,但衛生局仍表示,一切仍須依行政程序走。她只好自己扮演柯南,上網尋找疑似販售商家的資料,提供給衛生局。

最後警方經由上網IP位置,找出真正的賣家是一名18歲的女學生,由於父親過世,家裡又是低收入戶,才想到在網路上販售隱形眼鏡貼補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