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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民俗調理人員得辦商業登記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蘇湘雲
   日期:101年02月28日
 
   

 

 

 

衛生署要求中醫院所在5月1日起不能再有推拿師等民俗 調理人員,因而引起推拿師不滿,揚言發起大規模抗議活動。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表示,衛生署已函請經濟部同意像推拿師等民俗調理業從業人員得辦理商業登記, 自行開業提供民眾非醫療行為之民俗調理服務;未來,也得以參加勞委會之相關技能檢定,取得證照。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指出,這兩年來,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已邀請中醫師全聯會、消基會、相關單位及醫事團體多次討論,所得結論概略如下:第一,短期可由相關 醫事人員,如護理人員、物理治療師等協助中醫師。第二,中醫師若需要長期輔助人員,仍應循教、考、訓、用模式產生相關醫事專業人員。

至於民俗調理人員管理,中醫藥委員會指出,行政院消保會已於99年8月邀集相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召開會議討論,主要結論之一為從事民俗調理業務人員應依其行為人本質,認定其主管機關,由各該主管機關加以管理;如有必要,得考量建立相關證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