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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枸杞不合格,不能進口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施靜茹
   日期:101年02月14日
 
   

 

 

 

民眾關切枸杞進口農藥殘留,影響消費者權益。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表示,衛生署已比照歐、美、紐、澳、日,依進口食品風險評估管理精神,逐步落實推動中藥材邊境管理,目前已指定十八項藥食兩用中藥材,要求在進口時,必須依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查驗辦法」,執行海關邊境抽驗。

中醫藥委員會指出,報載枸杞不合格,即屬抽批查驗不合格,已限制該產品進口外,並將抽批查驗比率,調整為逐批查驗。

中醫藥委員會強調,民眾誤認某批產品進口查驗不合格,即為該類產品均不合格,應屬誤解;現在市售的進口藥食兩用中藥材,要查驗合格,才准進入市面,抽驗不合格的枸杞,已令其不得進口。

中醫藥委員會表示,目前公告指定三百廿四種中藥材,應符合包裝標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