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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台灣沒有發現問題藥能力 用藥安全閥》通報、檢驗機制跛腳,民眾自求多福?

   資料來源:財訊(第372期)
   記者:蔡靚萱
   日期:100年05月01日
 
   

 

 

 

「我懷疑,台灣擁有發現藥害的能力,」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說,前年台灣發生台中劉小弟施打H1N1新流感疫苗後死亡案例,衛生署在一週內竟然光靠開會、 不須進一步檢驗,就能做出死亡與疫苗無關的決議。他說,當時許多病例都發生在台中地區,「應該要去找同批號的接種者,進行比對才對!」

他擔憂,台灣過去可能早就出過藥品安全事故,只是主管機關根本沒發現!他認為,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有一萬多名員工,尚且讓黑心肝素造成嚴重的病患大規模死亡事件,台灣食品藥物管理局只有三百名員工,人力明顯不足。

另一方面,美國○八年肝素事件是透過串聯全美醫院的不良反應通報系統所發現,台灣雖早在一九九八年建置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但全民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 分析,台灣醫療體系迄今仍未建立正確通報觀念,「比起來,美國醫生不會自行作出主觀判斷,只要出現疑似症狀就通報。」她舉例說,台灣全面接種H1N1疫苗 時,不少民眾出現暈針症狀,「在美國,暈針就是必須通報的不良反應,但基層醫療人員竟然不知道暈針該通報!」

目前通報系統由衛生署委託藥害救濟基金會負責維護,「如果我們接獲通報,就會檢查全國各地是否有類似病例,藥品是否屬同一批號。」基金會執行長翁菀菲說, 但她也不諱言,由於台灣總人口數只有二千多萬人,若真遇上藥品出問題,除非該藥品用量大,否則難有足夠案例讓藥害成案,「我們建立通報系統,是希望能建立 資料,萬一歐美發現問題時,有資料可供回溯。」她坦言,目前最主要的監控機制,還是只能留意國際上公告的藥品訊息。

對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年針對用藥品質開座談會檢討的結論,就直指台灣對用藥風險的通報管控,只能緊盯歐美的作業,停留在「人云亦云」階段,無法建立 國人特有體質的用藥風險分析,也沒有培養相關檢驗、研究人才,對於用藥品質的管理能力,至少落後先進國家三、四十年,但絕大多數民眾卻對此現象一無所知。 看來,在體制完整建立之前,民眾恐怕得對用藥提高警覺、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