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二次(1月和7月)的管制藥品申報日期又將要到來,領有管制藥品使用登記證的業者,請準備正確的資料,按時申報,以免受罰。
呼應週刊1751期蔡獻章藥師的「漏報管制藥處罰鍰的正當性」大作,敘述了領用管制藥品使用登記證業者(藥師)的寫照和心聲。
管制藥品的嚴格管控,居於用藥安全的考量,藥師們必須支持,更是不容許有一丁點的疏失和違犯,否則經勾稽和交互比對被查獲,確定難逃被處罰的噩運,藥師們必須謹慎的對待和處理管制藥品。
通常處方箋經過藥師調劑後,在向健保局申報的過程中,申報軟體的資訊都包含有一項輸入資訊異常的警示功能,只要輸入的數量、品名或藥品代碼異常,都能及時提醒要求訂正。
管制藥品比較特殊,需要和藥廠或藥品公司的資料作交叉比對,藥局的資料登錄是逐日逐批逐項登錄,藥廠是逐月登錄;資料的比對耗時又需要龐大的資訊,既然能比對出申報異常的申報單位,來開立異常通知說明書(開立罰鍰通知書的例行動作),如果能在申報比對異常的短時間內提供修正的機會,那將是大家的期待。
建請全聯會向管管局的主管協調:在管制藥品申報系統增加「及時比對檢核警示」或提供「比對異常的修正時間」,以輔導代替處罰,減少管制藥品動輒三萬起跳的罰鍰,那正是業者最期盼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