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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艾條,涉違反醫事法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記者:李明朝
   日期:100年11月05日
 
   

 

 

 

桃園縣衛生局網路巡邏,發現有民眾透過網路上在販賣「艾條」,由於聲稱可以供溫灸,認為已經違反藥事法,已通知當事人出面說明,可能面臨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縣一名民眾在網路上販賣艾條,聲稱可以供溫灸,對此,桃園縣衛生局人員在網路巡邏時,認為已經明顯違法。

根據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連恆榮說,艾條是由艾葉製成,收載在本草綱目,其製成之艾條倘供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使用者,例如溫灸使用等,應該以藥品管理。

連恆榮科長表示,如果在網路販賣艾條,將會被依違反藥事法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連恆榮提醒民眾,網路上不要販賣醫療用品,以免遭到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