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FDA批准新型吸入氣霧劑

發表於
   資料來源:醫藥日報
   記者:
   日期:100年10月13日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已授予批准異丙托溴銨和沙丁胺醇吸入氣霧劑(可必特肺部輸藥器吸入氣霧劑)用於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這些患者在采用常規的支氣管擴張劑治療後仍持續顯示氣管痙攣症狀以及需要使用第二種支氣管擴張劑治療

對那些目前正在使用異丙托溴銨和硫酸沙丁胺醇的患者來說這種複方氣霧劑被認為是一種合適的替代藥物(Combivent Respimat吸入氣霧劑),而這兩種藥將很快無法使用。因為其包含氯氟烴(CFCs),因此這類氣霧劑產品正處於淘汰的過程中,並將於2013年12月31日之後從市場上退出。

去年四月,美國FDA宣布將逐步淘汰用於治療患有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兩者兼有患者的含有氯氟烴的七種不同的壓力定量吸入氣霧劑。逐步淘汰含氯氟烴氣霧劑是因為一項由美國與大多數其他國家一起簽署的“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國際協議。氯氟烴和其他一些物質因其能減少臭氧層而對環境造成破壞,同時該協議的簽署國承諾將於指定日期後從市場中移除這類藥的代理商。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大多數氯氟烴氣霧劑已經被淘汰。

壓力定量吸入氣霧劑的淘汰

一般使用的含氟氯烴的氣霧劑已經被禁止了幾十年,早在1996年1月1日,除了某些有限的用途,如壓力定量吸入氣霧劑就已在美國被淘汰。

FDA藥物評價和研究中心肺部和過敏部和風濕病產品部主任Badrul Chowdhury博士稱:“在此過渡階段,FDA希望可以保證患者獲得安全有效的替代藥物來治療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同時一份來自FDA藥物評價和研究中心的風濕病產品聲明中稱:“目前FDA正在與專業協會和患者組織合作以確保患者了解哪個產品不能繼續使用以及哪些替代藥物對患者來說作用最好等信息。”

根據清潔空氣法案的要求,淘汰這些產品的決定是從市場上清除氟氯烴氣霧劑產品的一系列決定的最新決定。FDA建議在2007年淘汰剩餘的7個產品,並在審核由作為一個公眾會議組成部分提交的超過4000份公眾意見及信息後達成最終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