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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衛生署重申販賣劇毒藥材之注意事項

發表於
   發文機關: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發文日期:100年07月14日
   發文字號:(100)國藥師平字第1001262號
 
   

 

 

 

主旨:
一、轉知行政院衛生署重申販賣劇毒藥材之注意事項,請周知會員,請  查照。
二、副本轉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鑒察。

說明: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100年07月08日來函(衛中會藥字第1000008384號)告知本會,有民眾疑似誤食馬錢子導致中毒案件,切勿販賣、炮製來路不明之藥物,造成民眾誤食,函文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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