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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癌標靶藥 納一線健保給付

發表於
   資料來源:中央社
   記者:陳清芳
   日期:100年05月26日
 
   

 

 

 

自6月1日起,大腸直腸癌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納入第一線健保給付,適用對象是癌細胞轉移、不適合開刀的晚期患者,估計台灣每年有5000名腸癌病友,可享有更健全的治療。

財團法人台灣癌症基金會執行長賴基銘今天表示,健保給付規定,符合條件的大腸直腸癌患者每2星期接受1次的抗血管新生標靶藥物治療,共需要治療12次

賴基銘說,臨床研究顯示,晚期腸癌患者接受抗血管新生標靶治療,癌細胞可能變小,對化療藥劑的療效反應變好,因此得以開刀切除癌細胞,或是安排化療。患者平均可以延長10個月的壽命,半數患者可持續15到20個月癌症不惡化。

賴基銘說,對轉移性大腸直腸癌病友而言,這是首個第一線健保給付的標靶藥物,且不論病患癌症基因K-ras是否突變都可使用。

他說,大腸直腸癌早期症狀並不明顯,民眾不容易發現,一經確診,逾2成5是大腸直腸癌晚期,即癌細胞已轉移、不適合開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