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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含Orlistat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資料

發表於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記者:
   日期:100年04月15日
 
   

 

 

 

近 期加拿大 之 研究報告指出,透過回溯性觀察加拿大 953位初次使用 orlistat成分藥品病人之就醫紀錄,發現病人於使用該藥品後因腎功能問題住院之比率些微提升。惟,該研究僅是觀察性研究,無法確認該藥品與腎功能異 常之關聯性,仍需進一步研究。 食品藥物管理局 將持續監測該藥品安全性,必要時進行再評估。

經查,我國核准含 orlistat成分藥品之許可證共 9張(如附件),作為控制體重使用。另 查,國內藥品不良反應通報資料,尚無發現使用該藥品導致腎功能異常之通報案件。

衛生署曾於 96年提醒使用該藥品應小心膽結石之不良反應; 98年及 99年亦提醒使 用該藥品應謹慎監視肝功能情形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醫師,為病人處方該成分藥品時,應謹慎評估其利益及風險,並嚴密監控病患不良反應之發生。 病患倘若用藥期間出現肝功能異常情形(如虛弱、疲倦、發燒、眼睛或皮膚變黃(黃疸)或棕色尿液 )或膽結石之症狀(如腹痛),應立即就醫。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 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網站: http://adr.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