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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瘦肉精屬禁藥 短期內不會修訂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彭宣雅
   日期:100年04月12日
 
   

 

 

 

美國在台協會(AIT)再度要求我國修訂牛肉瘦肉精殘留容許量標準(MRL),才能恢復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諮商。對此,衛生署強調,依照農委會規定,瘦肉精仍屬禁藥,短期間內不會有修訂的動作。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指出,只要是符合我國標準,美國牛肉就能進口至台灣。但目前我國仍將瘦肉精視為禁藥,進口肉品就是不能被驗出瘦肉精。短時間之內,並不會與農委會及專家開會討論瘦肉精標準。

農委會防檢局長許天來表示,依照國內現行法令,不論是國外輸入的肉品,或者是國內自產的肉品,完全沒有核准使用瘦肉精,也不得檢出瘦肉精殘留,至今立場仍未鬆動改變。

但許天來說,瘦肉精議題目前正在WTO食品法典委員會討論,預計結論今年將提給WTO大會審查,身為WTO的一員,台灣各單位正密切關注與評估;但目前農委會沒有考慮修改法令,且限制瘦肉精使用的立場完全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