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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社區藥局接受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交付藥品處方箋,而進行調劑時,可快速及正確建立病患用藥紀錄,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交付處方箋加印二維條碼(QR Code)(其內含調劑用藥醫令),而社區藥局加裝簡易讀取器材及解碼程式,即可達到快速正確建立藥品調劑資料,詳如說明段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100年02月08日
   發文字號:北衛食藥字第1000013326號
 
   

 

 

 

主旨:
為使社區藥局接受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交付藥品處方箋,而進行調劑時,可快速及正確建立病患用藥紀錄,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交付處方箋加印二維條碼(QR Code)(其內含調劑用藥醫令),而社區藥局加裝簡易讀取器材及解碼程式,即可達到快速正確建立藥品調劑資料,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01月27日FDA藥字第1001400332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衛生署業於98年度補助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完成「建置處方箋附掛列印二維條碼補助計畫」,使社區藥局藥師(或藥劑生)建立交付處方箋之藥品資料所需時間縮短為1分鐘內,而讀取全部藥品醫令時間也僅需1-3秒鐘,而使調劑作業更加快速,藥事照護更加從容,病患滿意度也大幅提高,詳如附件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5月24日FDA藥字第0991405209號函。
三、前述計畫持續99年度由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補助中華民國公會全國聯合會執行,計畫名稱「99-100年推廣附掛處方箋二維修碼計畫」,相關執行細節及應用,可洽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資管中心主任林其宏藥師,電話:(02)2595-3856或0926-313-501或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承辦人員王亮欽,電話:(02)2787-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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