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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避免食用河豚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日期:100年02月11日
 
   

 

 

 

近日,國內發生一起民眾食用自行捕捉之河豚造成中毒案件,攝食半小時內即產生麻痺症狀,目前仍於醫院治療中。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切勿食用危險性高的河豚,以避免食品中毒發生。

 由於大部分河豚具有神經性劇毒,如處理不當,易造成河豚毒素中毒。河豚毒屬於動物性天然毒素,高溫無法破壞,從攝取到產生中毒現象之時間短,約十分鐘至數小時,主要症狀有嘴麻、手麻、暈眩、頭痛、嘔吐、複視、無法發聲…等,嚴重者將造成生命威脅。

有關河豚相關資料,可參考本局網頁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