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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藥師責任保險」注意事項

發表於
   資料來源:新北市藥師公會
   記者:
   日期:100年01月28日
 
   

 

 

 

親愛的會員,您好:

如果您已投保「藥師責任保險」請務必注意是否已過期並與相關保險公司聯絡再次加保,以避免您的權益受損,如果您對投保「藥師責任保險」有相關的疑問,歡迎您直接聯絡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王怡芬服務員聯絡(2511-9779 # 151)或是來電洽公會會務人員詢問,感謝您!

投保相關資料(請參閱)

新北市藥師公會古博仁理事長暨全體理監事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