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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繼續教育審查費獲合理調整

發表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第1682期
   作者:高雄市記者毛志民
 
   

 

 

 


7月16日食品藥物管理局(署授食字第0991408136號)公告「行政院衛生署委託民間專業機構或團體辦理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審查認定及登錄業務作業要點」,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審查費終於獲合理調整。

回顧一年前本刊報導「繼續教育審查費 藥師最貴!」(請見藥師週刊第1630期http://ys34485257.ncc.to/1630/1630-3-1.htm),這原本只是基層藥師們在Skype中的討論話題,經蒐集其他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審查費整理發現:藥師最貴。在此次甫公布的作業要點中,若能於課程開始一個月(四週)前提出申請,申請每案審查費新臺幣1,000元或依據課程時數收費,皆較現制便宜多了(請參考表1);機構、團體應於辦理繼續教育之日起三日前,向受委辦單位申請,受委辦單位不得拒絕;若於課程開始四週內提出申請,得酌收急件處理費(請參考表2)。


欣見藥師與其他醫事人員繼續教育審查費標準拉近,日後當提出倫理、醫療法規、醫療品質(包含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及實證醫學等跨醫、藥、護等醫事人員領域繼續課程審查時,亦不致造成主辦單位申請時的困擾;審查費變便宜了,醫院藥劑部科或其他藥事人員單位的內部藥師教育訓練課程,亦可考慮提案審查。